這些都說好了嗎?離婚程序一定要約定的這些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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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都說好了嗎?離婚程序一定要約定的這些事!

這些都說好了嗎?離婚程序一定要約定的這些事!

Apr,26 2021

徵信消息 文章引用自:

#筆者:空空

您想到的離婚事項,是否忽略這幾點呢?


近年來台灣的離婚率爬升的非常快,平均換算下來每天都有夫妻在離婚,所以離婚的問題也越來越被重視,不過說到離婚就必然要知道離婚程序,而知道離婚程序就會牽扯到法律,一旦牽扯到法律事情就會變得複雜,相信對於離婚這部分的法律,除非本身有興趣先研究,否則一般人應該不會想要先來預知關於離婚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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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們徵信社為了不要讓大家在這方面吃虧,今天決定要來幫大家加強一下關於離婚程序必知的一些事情,畢竟離婚已經讓人很難過了,應該不想要在離婚的問題上還被對方吃的死死的,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、也為了離婚後的生活,就請大家耐心的把文章看完吧!

關於離婚程序一定要先約定的事情有

1.監護權

2.探視權

3.扶養費

4.財產分配


錢跟孩子大概就是離婚最重要的兩個問題,因此上面那些都跟這兩項脫離不了關係,下面就來跟大家詳細講說。

 

一、監護權

人家都說談錢傷感情,不只傷而且非常傷,所以雖然遲早要談,但談錢之前肯定有比錢還要更重要的事情要先談,沒錯!就是孩子,孩子的無辜是眾所皆知的,明明還小卻要承受這樣的傷害,要是不好好處理,對於孩子的影響會非常大,因此如何將低孩子的傷害絕對是當務之急。

首先要談到的自然是監護權的問題了,通常遇到這個問題父母雙方一定會大吵一架,而且都想要拿到監護權,最後演變為監護權爭奪戰,但很多父母卻沒想過這樣只是帶給孩子更大的傷害,徵信社還是建議大家,沒有監護權並不代表失去小孩,除了尊重孩子的意願之外,如果可以還是退讓一步吧!
 

二、探視權

沒有拿到監護權的父母也不用太過擔心,因為法律本來就保障父母探視孩子的權力,且對方不能拒絕或阻止我們與孩子的會面,所以沒有拿到監護權的我們,就必須在離婚之前先把探視的問題談清楚,而且最好是越清楚越好,讓對方離婚之後不能利用各種原因或理由來拒絕我們探視孩子。


不過事情總是有意外的時候,偶爾就是會遇到這麼白目的父母,就是死活不願讓對方看孩子,這時候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監護權的變更,要是順利的話,很有機會可以拿回孩子的監護權。
 

三、扶養費

接下來我們要開始談錢的部分了,首先還是要先來談談關於孩子的錢,也就是扶養費的問題,在現在這個萬物皆漲,只有薪水沒漲的社會中,要獨自一個人扶養小孩壓力一定是特別大的,別說月薪3萬了,就算是4至5萬也不一定夠用,何況不少人月薪要超過4萬都有難度,因此扶養費的部分一定要先講好。

至於扶養費的計算方式,一般來說都會依照各地縣市的生活開銷比例來計算,或是也可以私下談好,總之只要能正常取得扶養費,哪一種方式都可以,能說清楚就好。

 

四、財產分配

孩子的問題總算都結束了,最後就讓我們來看看夫妻財產的問題,財產的部分自然就比較簡單,要是當初採用共同財產,只要兩個人扣除負債之後,剩餘的財產,就是兩個人平分。要是當初沒說好的話,那麼就一律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,說白了就是各自財產各自管理的意思,而結婚前的財產不算,結婚後的財產則在離婚時一樣採用扣除債務,平均分配的方式。

夫妻的財產分配方式稍微會比較麻煩一些,這部分如果有不懂或不清楚的地方,徵信社建議大家可以找一個專業的律師來諮詢這部分,因為這並不是三言兩語可以打完的文字,因此文章中沒辦法跟大家說明的太仔細,詳細的部分大家可以致電我們預約諮詢,或是找其它自己信任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諮詢。

另外,大家最關心的贍養費部分,可能很多人會好奇這裡怎麼沒有提出,之所以沒有提出是因為贍養費最容易被大家記得,通常都不會忽略這一點,其次是拿取贍養費的方式大家也都較清楚,不太需要再特別多做說明,因此沒有特別跟大家說明。


雖說離婚不是一件好事,但對於這些問題,未雨綢繆總是好過沒有準備,也不用到事情發生了之後才想要臨時抱佛腳,大家如果有任何相關的問題,建議趁早來問、趁早解決,才能放下心中的大石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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